做贼心虚是成语吗,交警眼皮底下竟想“狸猫换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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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贼心虚,比喻做了坏事的人,总怕被人发觉而心里不安,现实生活中许许多多的案例已经验证了这一说法。
9月28日,潘某因无证驾驶在G78线汕昆高速宜州服务区,被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查处,而其被查处的经过也验证了“做贼心虚”这一成语。
当日上午,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民警正在对辖区巡逻。10时许,民警巡逻至宜州服务区,并在对服务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有一辆蓝色小轿车在服务区口停下,约数十秒后,车辆正副驾驶位车门同时打开,分别下来俩男子交换位置后,车辆继续前行,淡定来到交警面前。
“您好,请出示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将该车拦下,驾车男子配合的取出证件。
“一分钟前你们谁开的车?”民警询问,驾车男子犹豫了一下表示就是自己开的车。
“真的假的?”民警亮出了身上携带的执法记录仪,这位驾车者意识到事情败露,只能承认,刚才开车的是现在坐在副驾驶位上的潘某。由于之前自己有点疲倦,在前方服务区停车休息,并且睡着了。
同车男子潘某觉得难以等待,便驾车出发,其实潘某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刚才到达宜州服务区时,潘某突然发现前方不到二十米处有交警值勤,于是叫醒自己赶紧换位,于是就有了开始的一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营运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的,处15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潘某未取得小型汽车驾驶证,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幸亏碰上交警,否则发生事故难咎其责。(通讯员:莫质斌 )
河池交警融媒体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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