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名两字,关于公司分立的一些理解

抖帅宫 1146 2023-08-10

公司取名两字,关于公司分立的一些理解-第1张-观点-玄机派

来源头条作者:商事杂谈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分立业务,分立直接关系到企业的业务经营、税款缴纳、许可资质等各种因素,需要制定完善的分立方案,经股东会(大会)充分讨论决定。

一、哪些市场主体可以分立?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法人可以分立。法人按成立目的的不同可以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目前由登记机关登记的为营利法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和特别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依法分立,只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分立业务比较少见。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作为非法人组织,笔者未找到两类企业分立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分立的两种形式

公司相比大集体具有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优势,本文主要讲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种是存续分立,指一个公司分出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新公司,原公司存续,即A=A+B或A=A+B+C+…;另一种是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分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即A=B+C或A=B+C+D+…。

三、分立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公司分立登记的详细规定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公司合并分立登记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工商企字(2011)226号),在这里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1.分立后公司注册资本之和不得高于分立前公司的注册资本。

2.合并协议、分立决议或者决定可自主约定股东出资份额、出资比例。

3.支持公司一次性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公司合并分立时增加股东、增加注册资本等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只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已废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一并提交相关登记申请,并按照总局内资企业登记材料规范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4.公司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分立的,需要公告,公告期45日,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办理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分立的,不需要公告,但应当经出资人(主管部门)批准。在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分立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资本的变化、公司注销等情况,而《公司法》对公司减资、注销相对于其他市场主体类型有更严格的规定,因此公司分立会有单独的材料规范,而非公司企业法人并没有单独制定材料规范。

5.分立时不需要提交分立协议,这一点与合并不同。

四、一并办理应考虑各种因素

公司分立时申请增加股东、增加注册资本等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虽然允许一并办理,但是最好还是根据自己的需求合理选择。

例如:A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决定派生分立出B公司,分立后A公司、B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60万元、40万元,同时A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万元,这事A公司、B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80万元、40万元。如果申请一并办理可能导致A公司缺少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变更为60万元的变更记录,只能通过增加一条变更记录解决这一问题。如果同时申请增加股东,也可能会因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引起新股东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分开办理不论是在系统、企业档案中,还是与分立相关的各方权利义务上都会更加清晰。

另外,很多申请分立的公司名下都会有不动产,投资主体不同可能会影响契税、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根据《关于继续执行企业 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7号)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一并办理可能影响税务部门对原投资主体的认定。

因此,是否一并办理要综合考量公司档案、权利义务、税收优惠等各种因素。

五、公司分立时债权人是否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时,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因此约定的偿债的顺序、合并后债权债务承继人的偿债能力都可能对债务偿还产生不利影响,为保护债权人利益,公司法为债权人提供了救济途径,即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分立时,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已经充分保证了债权人的权益,无需再额外为债权人提供救济途径。因此,除非另有约定,公司分立时债权人无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总之,分立业务情形复杂,而且大都关系到企业的业务剥离、许可证件变更、税收等方面,对企业影响较大,需要企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完整的分立方案,最后才是进行分立登记。

延伸阅读

关于分立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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